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八周年******
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李晓晴)记者从水利部获悉:近日,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迎来全面通水8周年。截至目前,工程累计调水586亿立方米,惠及沿线42座大中城市280多个县(市、区),直接受益人口超过1.5亿,发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以来,通过实施科学调度,实现了年调水量从20多亿立方米持续攀升至近100亿立方米。在做好精准精确调度的基础上,抢抓汛前腾库容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工程输水能力,实施优化调度,向北方多调水、增供水,中线一期工程2021—2022年度调水92.12亿立方米,再创新高。南水北调水已由规划的辅助水源成为受水区的主力水源,北京城区七成以上供水为南水北调水;天津市主城区供水几乎全部为南水。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将东线供水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河北、天津,提高了受水区供水保障能力。
南水北调水水质优良、供水保障率高,受水区群众直接受益。北京市自来水硬度由过去的380毫克每升降至120毫克每升;河南省10多座省辖市用上南水北调水,其中郑州中心城区90%以上的居民生活用水为南水北调水,基本告别了饮用黄河水的历史;河北省黑龙港流域500多万人告别了饮用高氟水、苦咸水的历史。东线一期工程累计调水入山东54.2亿立方米,已成为胶东地区城市供水生命线。
南水北调工程不断扩大供水范围,充分发挥水资源支撑保障作用。8年来,累计向京津冀地区供水335亿立方米,其中,向雄安新区供水9134万立方米,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沿线地方优化配置南水北调水、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等各类水资源,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调整,实现了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全面通水以来,通过水源置换、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有效保障了沿线河湖生态安全。东线沿线受水区各湖泊利用抽引江水及时补充蒸发渗漏水量,湖泊蓄水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中线已累计向北方50余条河流进行生态补水90多亿立方米,推动了滹沱河、瀑河、南拒马河、大清河、白洋淀等一大批河湖重现生机,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华北地区浅层地下水水位持续多年下降后实现止跌回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